作为典型的文物群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调查取证的难点集中体现在实际操作层面。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精准定位症结,形成全链条破解方案。
(一)解决取证机制梗阻问题,构建靶向协同机制
涉多部门监管的文物群落存在显著的信息壁垒,文旅部门未提供完整文保单位监管台账,自然资源部门延迟移交保护范围规划图纸,属地政府缺乏全面的文保单位信息,导致调查初期难以精准掌握文物保护现状与监管责任划分。对此,建立文书送达、责任告知、考核倒逼协同模式,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制发《协助调查通知书》时,同步附上详细证据清单、法定责任告知书及配合时限要求,明确告知拒不配合将依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通报上级主管机关,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过该模式,文旅、自然资源、名城管委会等部门3日内即提交全部所需材料。
(二)解决线索证据瑕疵,强化调查取证主导权
“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影像资料线索往往未标注时间、地点,缺乏参照物辅助判断损害程度,存在证据合法性与关联性瑕疵,无法直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对此,规范志愿者参与边界,限定其从事线索提供、现场指认、拍照等辅助工作,明确影像资料需包含文物本体、固定参照物和时间水印,视频拍摄连续不少于3分钟,由检察机关审核固定证据合法性,避免程序违法风险。本案中,志愿者按规范补充的3组影像资料均被采纳为有效证据。
(三)解决科技取证表层化问题,打造科技证据闭环
23处文保单位分布于古城全域,部分区域交通不便、地形复杂,人工勘验存在覆盖不全、效率低下、安全风险高等问题。初期无人机航拍因未提前报备飞行计划,未记录经纬度等关键参数,影像资料险些因程序瑕疵丧失证据效力。对此,我们制定科技装备实操规范,无人机航拍前3日向空域管理部门报备飞行计划,飞行时同步记录经纬度、高度、风速等参数,采用全景覆盖、重点聚焦的模式分区域、分批次拍摄,2天内完成23处文保单位全覆盖调查;配备便携式加密存储设备,高清扫描数据实时加密保存,原始文件与备份文件分开保管并由两名干警签字确认。
(四)解决证据转化缺乏法定支撑问题,规范全流程转化
在文物损坏程度调查取证中,高清扫描获取的构件损毁数据缺乏规范的存储与转化流程,与法定证据种类的对应关系不明确,面临质证不被采信的风险,科技手段的取证效能未充分释放。对此,建立科技证据转化流程,将无人机航拍影像、智能监控数据归入“视听资料”,航拍影像拍摄完成后72小时内完成标注,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操作人员;结合专家分析意见形成《文物现状调查报告》,实现科技数据与法定证据的有效衔接。
(五)解决专业认定标准支持不足问题,强化细节及关联论证
文物群落损害成因具有复杂性,部分墙体坍塌涉及自然老化、人为破坏、保护不当等多重因素,难以仅凭视觉判断与行政监管缺位的因果关系。23处文保单位保护级别不同、损毁类型各异,缺乏统一的损害程度评估标准,而实践中,此类专门性问题的认定缺乏统一操作规范,直接影响公益损害的精准判定。①公益损失核算缺乏规范方法,行政机关初期提出的1000万元修复预算与专家评估的2180万元存在显著差距,直接影响检察建议的精准性与可操作性。
嵌入专业认定标准,强化关联性论证。一是构建专业化支撑体系,联合本地文物局、高校古建筑保护专业组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家库”,随机抽取 3 名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全程参与调查取证。专家小组制定《文物受损程度评估指标》,将损害程度划分为5个等级,明确自然老化占比≤30%即认定与监管缺位存在直接关联的判断标准,为因果关系认定提供专业依据。二是细化专业取证规范,针对古建筑、碑刻等不同类型文物制定标准:墙体坍塌需拍摄整体坍塌情况、局部破损细节和周边环境,记录坍塌面积、位置坐标与深度;木质构件需拍摄腐朽部位、测量腐朽范围并收集环境温湿度数据;统一使用“文物本体”“建设控制地带”等专业术语,避免表述模糊。三是规范公益损失核算方法,参考《文物建筑保护工程预算定额(北方地区)》,结合保护级别、损害程度、修复难度系数制定核算公式,最终核算修复费用2180万元,为检察建议明确资金需求提供坚实支撑。
(六)解决程序规范不健全问题,强化证据合法性
调查初期存在程序瑕疵:向行政机关调取证据时未出具完整《调取证据通知书》,询问古城墙周边居民时未明确告知其权利义务,导致部分居民拒绝配合。同时,不同类型文物的取证流程缺乏统一规范,如木质构件腐朽取证未记录环境温湿度参数,墙体坍塌取证未测量坍塌范围与深度,影响证据证明力;整改后缺乏明确比对标准,证据链验证修复成效无章可循,进一步加剧了证据证明力的论证难度。
完善程序保障机制,确保证据合法性。一是规范基础调查程序,严格执行权利告知、文书完备的要求,向被调查对象送达《调查取证权利义务告知书》与《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查依据、取证范围及陈述权、异议权。二是建立全流程留痕规范,制定《调查取证台账》,详细记录取证时间、地点、人员、方式及证据信息;对关键环节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完整保存不得剪辑,有效回应程序合法性质疑。三是构建整改比对标准体系,建立整改前取证、整改中监督、整改后评估三阶段办案机制,采用同一拍摄角度、测量标准、评估方法进行比对,运用无人机航拍影像叠加技术形成可视化整改成效对比报告,直观证明行政机关履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