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检察院接收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数智平台推送的柴沟堡熏肉加工企业环境不卫生线索后,通过实地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发现部分企业未落实食品成品留样制度,卫生、防疫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怀安县检察院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检查辖区熏肉生产企业50余家,整改问题10个。同时,怀安县检察院聚焦私屠滥宰、检验检疫缺位、病死猪流入市场、屠宰污染环境等问题延伸监督触角,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关停3家不符合规定的定点屠宰场,并派驻检疫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此外,怀安县检察院向县政府专题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县政府高度重视,拨付100 万元为熏肉生产企业专设集中屠宰生产线,成立怀安县柴沟堡熏肉协会,出台《柴沟堡熏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有效守护“柴沟堡熏肉”非遗食品安全。
饶阳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规范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码
行政公益诉讼案
饶阳县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发现,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码本该填录的产地、生产主体、生产基地、产品种类、数量单位、收获时间、质检情况等信息填录不准确、不及时,存在农产品安全质量隐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饶阳县检察院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县累计60家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实现严格规范使用追溯码,并辐射带动8000余户生产户积极参与,5万余亩果蔬棚室纳入追溯体系。饶阳县检察院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推动出台《关于完善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县域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助推在售农产品带上专属“身份证”,实现县域果蔬产业高品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