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1年2月5日在饶阳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饶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焕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饶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为完善饶阳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全县法治进程做出了检察贡献。2020年5月公布的2019年度全省政法队伍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饶阳县检察队伍满意度位列全省第九位、全市第二位。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检察担当。
(一)充分发挥职能,打好疫情防控“检察战疫”。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干警在分包小区24小时值守,安装监控3台,张贴宣传条幅38条,开展疫情排查26次,发放明白纸12000余张,专门起草印发《致小区居民的一封信》2000份。涉疫情办案方面,我们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和依法审慎的原则,提前介入3件4人,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3件3人,法院均作出有罪生效判决,有效打击了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维护了疫情期间全县社会稳定。
(二)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度参与平安饶阳、法治饶阳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快捕快诉,严格政策法律界限,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处理,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确保打击精准,指控有力。全年办理涉恶案件3件,起诉16人,不起诉1人。其中,3月份省院将何某某等14人涉嫌寻衅滋事等案指定我院管辖,经严格依法审查,案件定性为涉恶,13人做出有罪判决。积极参与办理公安部督办的“2019-534”涉毒系列专案,举全院之力,成立七个检察官办案组,夜以继日推进工作,共审查逮捕44人,批准逮捕38人,不批准逮捕6人,审查起诉41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大厅,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宣传周活动,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共受理群众来信7件、接听12309电话32次、接待来访6人、办理网络信访1件,均作出了让群众满意的答复。本院连续十二年未发生涉检赴省进京越级访事件。结合“三创四建”做好法治宣传,组织“12.4宪法宣传日”、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等法治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2000多名师生参与检察法治课堂,在各级报刊杂志和公众号刊登稿件200多篇。积极融入全县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大局,依托诗经文化广场,建成一处包含各项检察职能和民法典元素在内的检察文化角,将法治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显著提升了检察工作影响力,提高了群众法治文化素养。
(三)积极服务“六稳”“六保”,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坚决落实好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的意见》,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办理相关案件4件5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不起诉3件4人。确定全县12家重点民营企业,分别由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一对一”分包服务,出台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实施方案,整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法律政策汇编,制作检企联系卡,多次开展走访企业家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了民企经营者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四)多措并举,全力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帮扶责任,开展入户走访、宣讲帮扶政策、制定精准脱贫措施,通过引导贫困户种植温室大棚、安装光伏发电等方式,成功帮助王岗村52户127名、段庄村23户36名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扶贫,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确立“主动救助”的救济理念,在办案中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调查”三主动举措,在县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向两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6万元,充分彰显了检察“温度”。
二、更新理念,细化措施,认真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
(一)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理念,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工作质效。我们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准确、客观公正的根本价值追求,在追诉理念上,强调慎刑思想,罪与非罪存疑,按无罪处理;轻罪重罪存疑,按轻罪处理。宁失不经,不伤无辜。高度重视不捕不诉案件中的释法说理、教育疏导,努力取得良好的办案综合效果,提高不捕不诉工作的满意度、公信力。2020年,受理审查逮捕123件172人,审结129件17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35人,不批准逮捕43人,不捕率24.02%,同比2019年提高4.91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204件305人,审结209件283人,起诉181人,不起诉91人,不起诉率32.16%,同比2019年提高25.27个百分点。
(二)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大幅度节约司法资源。自受理案件起,全程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后果,通过与法院统一量刑标准、个案量刑前与法官、律师深入沟通等方式,提高量刑精准度,同时深入开展认罪认罚释法说理工作,正确传递司法温度,促使犯罪嫌疑人彻底打消疑虑、自愿认罪认罚。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人数213人,占同期审结案件总人数的75.27%;提出量刑建议人数154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人数140人,占比90.91%,全部被法院采纳。
(三)创新举措,更好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全年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提前介入侦查4件7人,批准逮捕4件4人,不批准逮捕3件6人,起诉7件8人,不起诉2人,协助桃城区检察院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1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件1人,发出纠正违法2件、检察建议2件。我院积极落实上级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要求,制作讯问、询问未成年人案件重要问题提示卡,提升了引导侦查取证效果。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安排亲情会见6人,提供法律援助5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2人,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全部落实,实现社会调查全覆盖。
三、深耕主责,强化主业,着力增强检察监督质效。
(一)持续强化刑事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全面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2020年,我院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件,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7件,纠正漏捕1件2人,监督撤案4件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人,刑事执行活动发出纠正违法10件,检察建议1件,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39人,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件1人。
(二)扎实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利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及不支持监督申请等多元化手段,有效化解民事纠纷。全年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4件,已全部办结,不支持监督3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到实处,我院组织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关于共同做好农民工讨薪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优势,强化对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的双向监督力度,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发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取得了“案结、事了、政和”的良好效果。
(三)创新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作用,最大限度将问题解决在诉前,共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6件,全部得到相关行政机关采纳整改。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在全县所有乡镇区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专项公益监督活动。积极开展“等外探索”,办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7月份,我们组织市场监督、环保、水利等八部门召开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座谈会,凝聚起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强大合力,聘请7名阳光志愿者为公益诉讼信息员,有效扩大了公益诉讼线索来源。
四、凝心聚力,团结务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决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重学习、强素能、抓管理,努力打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机关氛围,不断提高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一)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我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新建了党员活动室,购置了党建书刊,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党建活动,组织干警赴井冈山开展体验式政治培训,在全市检察系统十九届四中全会学习征文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奖”,国庆、中秋双节,组织开展了“致敬英雄、歌唱祖国”主题活动。发展青年党员两名,入党积极分子两名,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升。
(二)努力提升队伍素能。为提升中层干部领导能力,将三个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轮岗;制定本院教育培训工作规定,支持干警参加各类正规素能培训活动和学历深造;利用党组扩大会、检委会等形式,吸收青年干警参加业务学习讨论;组织好“检答网”的学习,培养干警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开展“我的分享”演说活动,每逢全体会指定一名干警上台分享学习工作心得,锻炼干警思考总结表达能力;安排业务骨干进行讲课,要求每个部门每周组织学习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着力推进从严治检。严格抓好对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三个规定”的落实,全年记录干预、插手情况34件,不断敲响严防办理人情案、关系案的警钟。出台《涉酒违法违纪专项整治方案》《纪律作风整顿专项工作方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多次开展警示教育。对照上级巡视整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共查摆出9项34个问题,并深入整改。对5人进行了“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全院纪律作风明显改观。同时,我们全力做好从优待检,不断改善办公办案条件,积极落实各类人员福利待遇,建设了影音图书室和健身房,着力打造温暖和谐的工作环境。
各位代表,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始终坚持“监督者更应该被监督”的理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案件拟处理决定发表听证意见,我们曾两次向部分代表、委员汇报工作,征求到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深知,饶阳县检察院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其他与会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饶阳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服务大局的措施需要持续深化,融合深度、保障力度、服务准度仍需进一步提升,干警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老化,不能满足当前检察工作新需求,全面从严治检仍需加强。问题催人警醒,我们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我们将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水平,为实现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的检察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航向。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创新形式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建设、机关党的建设、检察文化建设,狠抓党建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千方百计顾大局,向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坚决捍卫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大对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持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全力保卫碧水、蓝天、净土,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全力以赴谋发展,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程度,实现绝大多数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和法治进校园工作,创建饶阳未检品牌。丰富监督手段,提升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刚性,努力实现检察监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稳扎稳打重自强,着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日常学习、业务培训、检察官业绩考核等机制建设,培育全院上下创先争优、追求极致的工作精神和态度,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推动饶阳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