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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饶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9日在饶阳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饶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艳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个饶阳”战略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紧紧围绕“经济强县、美丽饶阳”,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不断强化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大局观念,不断深化服务发展的方法措施。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领域加强监督,对中冷物流等5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着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村霸、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2件4人;积极参加“双违”整治工作,制定《发挥检察监督作用保证“双违”工作具体办法》,直接参与到“双违”整治工作一线。

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打击金融领域犯罪;严厉查处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注重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守护蓝天绿水青山。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非法集资以及破坏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重大安全事故等犯罪,批捕17件25人,起诉14件25人。

主动融入脱贫攻坚重项工作,派出工作队全身心投入贫困大村大官亭镇王岗村的脱贫帮扶工作,帮助确定脱贫项目,解决资金、技术等困难,做好“建档立卡”、“回头看”等具体工作,多次组织开展慰问困难老党员、特困户活动。圆满完成孟岗村、段庄村两个非贫困村的帮扶工作。

二、积极推进“平安饶阳、法治饶阳”,着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始终坚持以“人民安全、社会稳定”为宗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主动加强与公法部门协作,探索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努力形成打击合力。重点打击“两抢一盗”、涉车涉油犯罪,不断巩固重点地域治理成效。全年共批准逮捕205人,提起公诉356人,批捕起诉案件数量均为历史新高。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对犯罪情节轻微、当事人双方和解等案件不批捕24人、不起诉10人。

不断强化“办案质量是维护公正生命线”意识,加强过程监控,落实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源头防范涉检信访问题,没有发生一起错捕错诉案件。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施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访制度,领导包案责任制以及下访、巡访制度,对于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要求化解到位,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派出精干力量参加护路联防,没有发生安全问题。

三、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责任担当”,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

面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机构职能人员转隶的重要关口,克服人员紧张、办案任务重等实际困难,确保力度不减而增强、人心不散而凝聚、工作不乱而有序。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10件12人,其中大案要案6件,立案人数是去年的3倍;查处渎职侵权犯罪6件9人,全部为重特大案件,立案人数是去年的1.5倍。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人,总体规模数量、大要案比例等主要业务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在全市检察系统名列前茅。强化敢于“硬碰硬”、敢啃“硬骨头”的担当意识,圆满完成了省纪委交办、上级院指定管辖的“208”专案,以及上级院交办的异地工程建设领域行受贿、监管场所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加强与县纪委协作,打造纪法衔接“绿色通道”,实现查处腐败“无缝对接”,查处扶贫领域的本地“蝇贪”案件2件4人。

坚持惩防并举,在案发单位及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和行业预防。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法律咨询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播放廉政片、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等方式,不断浓厚廉政教育氛围。开展警示教育5次,受教育人员500余人次;为企业参加招投标提供行贿档案查询340多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县委和县深改组统一部署,我们坚持把全面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贯穿始终,开展全覆盖、多层次的交心谈心活动;在办案件全部提前完成、移送起诉;积极稳妥推进人财物和案件线索交接;确保了人员、职能、机构平稳转隶,真正做到了合编、合心、合力。

四、牢牢把握“监督主业、公正主责”,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效

始终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认真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在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中,立案监督7件23人,纠正漏捕10人,纠正漏诉28人,提出违法纠正意见44件次。圆满完成了涉嫌偷车、盗窃犯罪的公安部A级通缉令人员尹群僧、尹群伟案件审查工作,注重引导侦查、固定证据,并及时将该案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刑事审判监督中,纠正违法17件,提请刑事抗诉2件28人。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提出检察建议2件,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4件,均被有关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采纳。在刑罚执行监督中,纠正监管场所违法1件,开展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13件。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在内部监督方面,侦查监督部门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件2人;实施审查起诉部门提前介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对办案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对重要证据提前审查,在指导侦查方向、固定证据等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在外部监督方面,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邀请代表委员到检察院指导工作,对全年办理的各类具体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向代表委员们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

坚持把加强一线办案力量、强化办案责任制、解决工作实际问题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一是针对公诉部门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制定实施《整合人力资源、补齐办案短板工作实施办法》,打破部门壁垒,非公诉部门检察官办理公诉案件50余件。二是制定实施了《办案组织设置运行办法》、《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办法》等文件,有效地规范了办案流程,强化了管理考核。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落实司改要求,直接讯问嫌疑人、直接询问证人、直接制作法律文书、直接出庭支持公诉,真正做到全程留痕,共办理各类案件120余件,有效地调动和激发了检察官的办案积极性。

五、始终坚持“着眼长远、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不断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筑牢职业信仰。充分发挥“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作用,认真落实学懂弄通做实的基本要求,不断充实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努力使十九大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见于行。观看党建影片、开通微信公众号、学习交流微信群、开辟学习专栏,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日、每月一次专题辅导、每季度一次党课,十九大以来组织集中学习辅导、交流体会12次。二是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凭实绩用干部。注重在急难险重的执法办案一线、事务繁琐的机关管理一线发现干部、使用干部,积极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有关部门推荐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调整科级干部7人,中层正职干部2人,检察委员会委员2人,检察员7人。三是着眼检察工作未来发展,着力培养青年人才。针对队伍结构“两头大、中间小、中坚薄弱,特别是业务骨干缺乏”的突出问题,一方面调动发挥经验丰富同志的作用,一方面培养青年骨干人才。制定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为青年检察人员成才提供最优的环境、最佳的平台、最好的保障;实施“以老带新”、“1+1师徒结对”,为近两年多来新招录的“徒弟”选择了“师傅”;有计划地组织青年干警到公诉、侦监、民行等部门跟班学习;制定实施《青年检察人员下乡“固信仰、践宗旨、接地气”工作方案》,组织青年干警定时期、定任务、定责任、定纪律到帮扶村,与农村群众和扶贫工作队同吃同住同劳动;建立信息调研宣传奖励机制,开展文字工作“百日会战”,培养办公办案办文“多面手”。四是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快”作风,注重解决管理不规范不严谨问题。从会风会纪、值班带班、公文流转、请销假等细节抓起,出台了一系列日常考勤办法,使检查督导制度化常态化,定期不定期通报情况,机关管理和人员精神状态明显改善。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饶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其他与会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差距和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还不到位,不善监督、甚至不会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把检察工作放在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上,仍显不足。二是工作标准不高,一些工作成效不突出,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还不高,亟待弥补短板。三是队伍结构、人才层次不合理,人员编制、干警待遇方面存在不足;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领军型人才缺乏,“无米下锅”问题比较突出。四是队伍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在从严治检方面顾虑较多,在个别问题处理上失之以宽;在从优待警方面思考得多,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解决得少。以上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18年,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落实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更加主动地融入、自觉地服务饶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奋力开创新时代饶阳检察事业新局面。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打击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破坏天蓝水绿生态环境的各类犯罪,特别是金融犯罪、涉企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以及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犯罪,打击破坏饶阳发展的违法者,保护为饶阳发展做贡献的守法者。

二是坚持发挥职能、维护稳定。紧密结合饶阳社会治安现状,依法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持续巩固重点地域社会综合治理成效;积极倡导实践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修复因犯罪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暖;加强与有关机关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实践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规范信访秩序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措施。

三是坚持立足本职、推进法治。聚焦监督主责主业,针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不断加强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刑罚执行监督,共同营造公正的司法环境,切实维护法治权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健全机制,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依法纠正执法不严格、不规范行为,依法保护依法执法者,积极促进法治饶阳建设。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力求实效。严格落实、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各项具体要求,不断健全案件线索移送、纪法工作衔接等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监督制约、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在饶阳检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五是坚持凝聚共识、夯实基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用共同的信仰、共同的理想凝聚人心、积蓄力量、推进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荐人导向,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勇于担当、扎实工作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工作状态。切实加强队伍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科技化水平;特别注重青年干警培养,下大力气解决业务人才短板问题。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害群之马”。

各位代表,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深感责任重大。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努力为“经济强县、美丽饶阳”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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