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饶阳县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讲活动,用“她”力量,暖众人心。
3月3日上午,饶阳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前往留楚镇北善旺村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检察干警做了妇女权益保护专题授课,并与妇女朋友们进行了交流互动。
3月7日上午,饶阳县检察院邀请县妇联、团县委举行座谈会,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与会人员围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发言、各抒己见,多方面多角度发研判妇女权益保护薄弱点,分析可能存在的隐匿性侵权问题。通过座谈,各部门对相关职能、法律规定理解更透彻,为部门间高水平协作配合筑牢思想基础。
3月8日上午,饶阳县检察院与县妇联携手,前往圣水村集市,开展妇女节普法活动,边发放宣传资料,边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进行了重点宣传,同时对如何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妇女权益等法律知识进行了宣讲,帮助妇女学法懂法,增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下一步,饶阳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能动履职,加强协作沟通,凝聚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妇女群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争做法治建设的宣传者、参与者、实践者,让法治观念走进千家万户。